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供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09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請詳閱附件,本校學務處住宿服務組將利用年度辦理賃居學生及房東座談會等時機,向房東及賃居學生說明內容。 附件: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